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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你眼睛看腻了,你手不好看了,总而言之,我对你没兴趣了。她对那个交往一个月零三天的男生唯一一句还算温柔的话,以后,看见我这种女生就要离得远点,越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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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男生应当是挺好看的。总之在含烟近似鱼的记忆中,对他勉强有个大概的印象。
    性格温顺,生了双很野的手。该怎么形容呢?用她粗鄙些的言论讲,那是一双能把女人弄到高潮的手,甚至完美得没有半点瑕疵。但这份完美在他几次旁敲侧击她家庭情况后逐渐消磨殆尽。
    姓江的,净招惹凤凰男。不对,她不姓江,她早就改了名字。秉持着这样的想法,厌恶感与日增生,他每一个曾让她痴迷的部分顷刻便成了垃圾。
    于是几天后,她提了分手。
    男生的反应很平淡,只问她,理由呢。
    “觉得你没意思了。”
    他说:“你真没心。”
    没心,或许吧。她不在乎那些,一份本就一时兴起的交往,谈什么你侬我侬风花雪月,每一次,都以她意兴阑珊作为结尾。
    ps:
    说一下:在含烟心中,朋友=男女老少任何人              异性=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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