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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刘拿起报告道:“队长,经过比对我们已经确认了受害者的身份,死者名叫张敏,女,22岁,是本市青阳县人,高中学历,高中毕业之后在当地工厂打过两年工,后来经朋友介绍,来到本市在捷达超市的一个服装店面做销售,已经两年时间,我们组去到了张敏工作的地方走访,她的同事说,张敏平时为人正直热情,与同事们相处融洽,并没有与谁交恶,张敏平时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事发当晚张敏为一个同事庆祝生日,同行的五人一起去了一家名叫老李家常菜的饭店吃饭,期间几人喝了一点酒,却并没有过量,一直吃到午夜十一点多才离开,我们调取了饭店的监控,并没有发现几人在吃饭期间与其他人发生冲突,吃完饭后几人就相继离开,由于住的地方不同几个人就分开了,我们也调取了张敏回家路上的监控,起码在市区内是没有发现有人跟踪张敏,我们所调查到的信息就只有这些,暂时没有其他的了。”说完坐了下去。

    小刘坐下后,又有一名警察站起道:“队长,接下来我说吧,我们组去了张敏的住处做了调查,经过询问我们知道,张敏和她的两个朋友一起租住在周家村的一所小院,其中一个就是介绍张敏过来的李蓉,她和张敏是高中同学,都是青阳县人,另外一个则是李蓉的发小王莎莎,通过她们所说,张敏平时上下班都是骑电动车,一般需要半个小时左右到家,张敏除了与同事下班后逛街娱乐,基本每天晚上九点左右都会准时回家,平时也很少与邻里接触,并没有和周家村的村民发生矛盾,后来我们又走访了附近的村民,他们说张敏三人在村里的风评并不好,原因是王莎莎在一家夜店工作,平时总是和一些看上去不三不四的人来往,村民们都传她在夜店当小姐,所以连带着和她住在一起的张敏和李蓉平时也会被村民在背后指指点点,都认为张敏李蓉和王莎莎一样不是什么正经人,附近的混混光棍听闻后时常来骚扰两人,周家村的村民都不想和她们来往,平时见面也只是点头打招呼的程度,住在张敏租住小院附近的村民们说,王莎莎由于是晚上工作,所以白天一个人在家,附近的村民经常看见王莎莎趁着张敏和李蓉上班的时候带着几个看上去流里流气的年轻人回家,为此张敏和王莎莎不久前还吵过一架,说了很多难听的话,两人闹得很不愉快,我们之后又询问了李蓉,李蓉说的确有这件事,张敏还因为这件事想要搬家,让李蓉和她一起,李蓉也受够了村民的指点和那些混混的骚扰,所以就同意了,最近两人正在找合适的地方,只是还没有找到,事发当晚,张敏打电话给李蓉和她说了要为同事庆生,所以会晚点回家,当时王莎莎也在场,因为她生病了所以昨天没有去上班,她们昨天晚上并没有出门,之后也没有与张敏联系,所以对张敏遇害的事情一无所知,两人可以互相作证,我们暂时打探到的只有这些,其他组员还在周家村继续走访,估计晚上的时候就会把消息汇总过来。”说完也坐了下来。

    王景瑞听后点点头,然后看向另外一个刑警道:“小冯,你把现场找到的证据以及初步的验尸报告说一下,让大家听听。”

    小冯起身拿起验尸报告道:“好的队长,在现场我们并没有找到凶器之类的直接证据,不过我们在现场找到了几个还算是完整的鞋印,经过比对,可以确定两个鞋印分别来自两个男子,两人身高应该都在170到180之间,其中一人的体重较重大约在170斤左右,另外一个则在140斤左右,由于其他的脚印都已经被破坏,我们并不清楚当时除了这两人之外还有没有其他人在场,可以肯定这起案件凶手并不是一个人。”接着拿出验尸报告,用投影仪播放着尸体照片道:“经过法医的初步检验,死者真正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在深夜1点左右,死者全身上下总共有五十六处伤口,根据伤口的形状估计凶器应该是斧子或者砍刀之类的重利器,死者双臂骨折皮肤之上有很多淤青,法医判定是被人用硬物砸断的,死者的致命伤是在脖子处,也就是说死者是生前被人用凶器硬生生的砍短脖子而亡,而死者身上的多处伤口则是在死者死亡后凶手用利器造成的,死者下体有被硬物贯穿的伤口,应该是类似锥子一样的东西,凶手用这东西插入死者下体,直接将子宫捅破,所以造成下体大量出血,死者嘴里少了八颗牙齿,可是我们却并没有在现场找到,应该是被凶手带走了,法医在死者血液里还检验出乙醚以及七氟烷的药物成分,另外死者有被强暴过的痕迹,所以我觉得,这应该是一起多人伙同的强奸杀人案,死者先是被凶手用药物迷晕,然后拖至树林实施强暴,最后杀人灭口。”说完便坐了下来。